清华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三期仲裁员培训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Wed Aug 14 18:29:00 CST 2024

仲裁作为一种高度意思自治、专业高效以及具有域外可执行性的争议解决方式,更加契合商事争议解决的特点,受到商事主体的广泛欢迎,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首选方式。正如仲裁业内有谓,“Arbitration is only as good as arbitrators(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一批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能够熟练推进仲裁程序并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仲裁员,不仅是仲裁事业不断发展的保障,更是中国仲裁行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优选地的重要基础。2005年初,清华大学法学院即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合作发起仲裁员培训项目,已成功举办了三十二期"仲裁员培训班",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正积极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以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了响应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要求,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的仲裁人才,清华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推出第三十三期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将围绕当前行业热点问题介绍仲裁行业的最新发展。

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2024823日(星期五)全天培训

2024824日(星期六)全天培训

2024825日(星期日)全天培训

培训形式:清华大学法学院集中面授。

招生对象:法律、经贸、建工、金融等专业领域对仲裁业务感兴趣的专业人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培训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仲裁实务、中国仲裁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制度等仲裁实务课程。

邀请教师: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培训考核:考试采取笔试和模拟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圆满完成本项目、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仲裁员培训班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证书号可登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培训班自开办以来得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的大力支持,本系列培训班的学习证书可以作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大陆籍)的申请条件之一。

培训费用:3500元人民币。

交纳方式:

1、二维码:开课前将缴费二维码发至班级群。

2、汇款:户名:清华大学;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04509089131550;用途:立项号:2425610800(注明学员姓名)。

提示:请务必在收到工作人员报名成功的电话或短信确认后,再进行汇款交费,请将汇款凭证截图保留备查。

报名方法:将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law18@tsinghua.edu.cn

注意事项: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期招收培训学员人数有限,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报名者确认报名成功。如在821日(周三)上午10:00前未收到确认报名成功信息,请您关注下一期的培训班。

报名截止日期:2024819日(周一)下午1700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查询项目请登录http://thtm.tsinghua.edu.cn

关于本期培训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清华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10-6277314962772835

电子邮件: law18@tsinghua.edu.cn

欢迎您参加本期仲裁员培训班!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24814

报名表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202407024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