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成立于1995年9月28日。作为首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在商事仲裁领域,
北仲励精图治、精耕细作十八载,逐渐成为了在国内享有广泛声誉、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截至2012年12月31日,北仲
累计受理案件20407件,案涉金额近千亿元。长期的争议解决实践促使我们不断深入地探究各类社会矛盾的成因,急剧增长的争议解决需求也
鞭策我们持续思考最佳的争议解决途径。面对不同处境的争议当事人,争议解决服务能否量体裁衣?什么样的争议解决服务才能有效协调、
满足不断变化、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一个争议解决机构又应该如何长久地保持活力和竞争力?
北仲从设立之初就清楚地意识到,能够不断满足当事人日益增长的争议解决需求
,是仲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这不仅意味着北仲在争议解决过程中要努力实践“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价值追求,而且,
也意味着北仲还要在争议解决机制、方式、程序上不断创新,尽量满足当事人节约争议解决成本、维护信誉、保持伙伴关系,乃至拓展商业
合作等多种需求。在当下社会矛盾愈加复杂、争议利益愈加重大的历史转型时期,北仲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的发展有赖于贴近实践的理论研
究基础。北仲人不断地引进国际最前沿的多元化争议解决理念、推动着业界乃至社会对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讨,正是旨在力求及时、有
效、彻底地化解社会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北仲从成立之日起,就带有强烈的史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十八年来,北仲一直以其期刊《北京仲裁》(前身为《北仲通讯》)为平台,进
行多元化争议解决的理论研究、学术探讨和经验交流。无论是推出独立的商事调解程序、还是制定建筑工程仲裁案件鉴定程序规范、制定建
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亦或是建立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北仲都依赖于深入的调查和丰富的研究成果;同时,随着实力的增长,北仲愈来愈
多地赞助、支持全社会的多元化争议解决及与其相关的各类专题研究项目、课题、培训课程,其涉及的领域之广泛、研究的问题之深入、学
术探讨之专业、对社会需求的判断之前瞻,既显示了北仲视野的开阔和心态的开放,也反映出北仲传播多元化争议解决理念,引领业内快速
发展,并逐步促使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更加完善的愿景与热忱。
由于国内传统法学教育缺乏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的内容,国内与国际通行的实践
教育有一定的脱节,这导致国内缺乏熟悉国际多元化争议解决规则、惯例的人才,并造成国内法律服务滞后于中国改革开放需要的情况。因
此,北仲于2013年设立了“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以下简称北仲译丛),采编收录的书籍以对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有指导借鉴
意义的域外专业书籍为主,尤其关注那些对中国转型时期亟待解决问题非常有帮助的书籍,以期借“它山之石”以攻自家之
“玉”。北仲译丛的推出有意改善多元化争议解决译著相对匮乏的局面,力求引入“原汁原味”的多元化争议解决理
论教材和实践指南,介绍国际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创新动态,切实提高国内法律人才在国际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中的实战经验和技能,提
升中国商事争议解决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众所周知,法学书籍翻译工作非常艰辛、译者收益相对微薄,优秀的法学类翻
译作品能够顺利出版已属不易。加之多元化争议解决在浩繁的法学门科内尚属冷门,即便是想要对仲裁这一相对成熟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有所了解,可供选择的优秀译作也远不能满足实践者的不同需求。这种困境若不能改变,将不利于国内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的长远发展的。
北仲译丛将借助北仲现有的丰富资源,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组成丛书编委会,鼓励并支持优秀译者为国内读者选译一批有关多元化争议解决
理论与实践操作的高水准的域外作品。我们衷心希望,北仲译丛能够为从事多元化争议解决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更多、
更新、更有实际效用的信息和素材,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从而推进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编委会
2013年9月2日于北京
关于申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开阔我国争议解决业内人员的国际化视野、推广多元化争议解决的理念、丰富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本会)自2013年以来设立了“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以下简称“北仲译丛”项目),以期吸纳更多关于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优秀翻译作品、资助更多有志于投身研究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译者。现将“北仲译丛”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北仲译丛”项目对于申报人来源不做限制。国内外高校师生、科研机构人员以及律师、法院、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实务工作人员(包括本会仲裁员、工作人员)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报本项目。
“北仲译丛”项目计划长期实施,现暂定年度计划为“每年出版1至4本翻译作品”。拟申报翻译的原著内容需符合本会对于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定义,应反映中国地区以外的多元化争议解决创新实践情况或中国地区以外与多元化争议解决相关的学术研究内容。拟申报的翻译作品需符合“北仲译丛”项目相应的出版要求。此外,对于原著的来源、语种、形式均不作限制。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保留对上述标准的解释权。具体申报通过与否,本会享有最终决定权。
“北仲译丛”项目申报人应保证申报翻译的作品的原创性,并为本会及出版社协调版权人授权提供必要的协助。申报人应保证申报翻译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并且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申报人在确保原意的前提下应尽力保证翻译作品的可读性,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出版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申报翻译的作品之生产、出版、发行、推广、定价、重印及销售等事宜。
“北仲译丛”项目的申报需符合本会制定的下列申报程序。
二、项目申报、执行程序
1.申报人请下载填写《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共提交一式3份,纸质版邮寄至本会,注明“王瑞华(收)”,电子版须同时提交至邮箱wangruihua@bjac.org.cn;
2.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由本会接受后,将统一安排提交至“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进行审核评审,审核期为自本会收到后两个月,但本年度最迟申报日期不得晚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审核评审的项目申请书将交回本会,由本会向申报人发送立项通知。逾期未接到立项通知视为申请未通过审核评审,无特殊情况,恕不另行通知;
3.申报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半个月内,应协助本会完成具体申报翻译作品的权利风险评估,并协助本会最终签订相应的图书出版合同。申报人可以同时向本会提供必要的权利证明文件。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上述协助义务或逾期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4.签订上述合同后,申报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会提交翻译作品的定稿电子文件一份。申报人交付的稿件应以可以证明申报人身份的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申报人需自行备份与交付稿件一致的文字稿或电子文件。逾期交付翻译作品的定稿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5.收到上述翻译作品的定稿电子文件后,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出版社将会进行编辑、校对工作。申报人交付的稿件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本会有权要求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逾期完成前述修改工作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6.完成上述工作后,相应的翻译作品将交由出版社做最终的出版处理。译者署名权利由申报人自行决定。申报人同意翻译作品的最终出版物封面(底)、扉页等需载明本会规定的标识、载明“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指定的人名、并冠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之……”或其他指定名称。
三、项目经费
“北仲译丛”项目经费将主要用于支持通过本会及项目编委会评审的翻译作品所需要的出版开支,本会保留对于项目经费使用的评定、解释和使用权利。
如有任何问题,请不吝联系:
王瑞华 女士 电话:(010)85659532 邮箱:wangruihua@bjac.org.cn;
尹 通 先生 电话:(010)85659535 邮箱:yintong@bjac.org.cn;
传 真 (010)65668078 (请注明“北仲译丛项目”组收)
欢迎关注“北仲译丛”项目系列图书:
1.《补偿的正义--美国如何应对灾难》([美]肯尼斯•R•范伯格著,孙伟、许捷、郭超、武文棣译)
2.《商事仲裁国际理事会之1958纽约公约释义指南:法官手册》(杨帆译著)
3.《浅谈香港仲裁法》(芮安牟著,陈星楠译)
4.《仲裁在中国:法律与文化分析》(樊堃著译)
5.《遇/预见未来的法律人——美国30名顶尖调解人的成功路径》([美]杰弗里·克里维斯 娜奥米·勒克斯著,许捷译)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17年9月29日
附:《北京仲裁委员会“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