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由中立第三方担任调解员并协助争议当事人寻求争议解决方案的程序。调解程序的进行基于当事人双方同意,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中止一个调解程序。与诉讼与仲裁不同,调解程序中,当事人掌握充分的自主权,并将在调解员的协助下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寻求恰当合理的争议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调解员通常会协助当事人从更为中立和专业的视角客观理性地分析争议本身,并通过运用一系列有效的调解技巧及安排在当事人之间促成共识,最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摈弃对抗、拓宽思维、寻求共赢。在必要的情况下,调解员将会根据自身丰富的经验会为当事人分析争议本身所蕴含的法律、商业、舆论风险,帮助当事人明智决策。调解同时是一个保密的程序。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界定调解保密性的内涵,但通常认为调解程序中当事人、调解员所沟通和交流的任何内容、材料均不能被在相关的诉讼、仲裁程序中被引用。
本中心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逐渐形成了具有以下特色的调解服务:
私密的沟通环境:本中心推行具有严格保密性的调解规则,并配备了大量现代化的硬件设施,将充分保障调解程序中的信息不外泄或被在任何可能的诉讼、仲裁程序中被引用。
正式的谈判平台:本中心为当事人及调解员提供最完善的调解程序管理服务。要求调解员合理安排调解日程并确定谈判议题,让调解过程可视化,所有人都能够对谈判议题有所准备、掌控谈判进程、建立对谈判结果的预期。本中心将通过一定的评价体系确保调解员的调解服务遵循标准流程。
专业的协调服务:本中心的调解规则要求调解员必须制定合理的调解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需确定每次会议的议题和整体的调解安排。调解员报酬的发放取决于工作计划的执行程度。调解员在初步浏览案件材料的基础上,需要确定争议焦点、提前告知当事人具体需准备的谈判内容和材料,并在工作计划中设定每次会议的目标。本中心将对调解员制定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仔细的核查,力争协助调解员合理安排调解流程、高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共赢的调解结果:本中心的调解服务核心是借助调解员的专业判断和丰富经验,协助当事人发现合理的谈判标准、充分理解彼此的利益考量、建立可行的替代方案,并力求促成共赢的解决方案。调解并不仅仅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更是一种“头脑风暴”——调解员将协助当事人进行有创造性的谈判,并明智决策。
灵活的履行保障:若当事人经过本中心调解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本中心在代为起草调解协议的基础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当事人可以基于调解一致的结果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赋予和解协议终局的执行效果。
调解员的介入和专业的调解服务能够最大程度上消除争议中天然存在的对抗情绪,帮助当事人客观理性地看待争议的实质。同时,调解员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和行业专业知识能够拓展当事人之间解决问题的能力。调解不是万能的争议解决方式,但是调解为当事人在争议的僵局中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从实质上来说,调解为当事人提供的是充分基于各自利益协商争议解决方案的机会,而在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只能通过证明其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来争取裁判者(仲裁员、法官)相对有利的判断。此种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数据统计表明,调解是更为高效和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成功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将会形成一份具有合同效力的调解协议。在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中,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在符合相关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或是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解协议可以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或相应的法律文书。
但即使仅有合同效力的调解协议,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极大地减轻当事人在相关争议中的举证负担。
调解程序适合于绝大部分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但有效地推进调解程序依赖于当事人之间解决争议的真实愿望以及调解员对于相关争议问题的处理经验。通常在下列情况中,我们推荐当事人尝试使用调解程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