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春节茶话会发言
王红松

各位领导、仲裁员早上好!

我受仲裁委员会委托向大家汇报2011年工作。 2011年工作主要分为六个方面:

一、案件情况

(一)2011年受理案件数量及受理案件适用程序

数量:2011年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471件,比2010年(1566件)减少95件,下降6.07%,这是近些年受理案件量最低的一年,在减少的案件中,小标的案件占案件减少量的90%以上。

(二)2011年受理案件标的

2011年案件标的119亿,这是北仲成立以来受理案件标的最高的一年,比2010年增长了26亿,增长率为27.96%。平均个案争议金额为808.97万,比2010年个案争议金额为(593.9万)增长215.07万,增长率36.21%。其主要原因是大标的额案件进一步增加,标的在1000万、5000万、1亿以上案件比分别比2010年增长10.31%、55%、6.67%。

(三)2011年案件类型

按各类案件在案件总数所占比例依次排列是,买卖合同纠纷464件,占全部案件数的31.54%,委托纠纷26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8.29%;建筑工程合同纠纷25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7.61%;投资金融纠纷13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9.25%,租赁合同纠纷132件,占全部案件数的8.97%;借贷、担保合同纠纷共5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4.01%。其他类型见下图。

与前年案件类型对比。可以看出涉及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传统类型纠纷所占比例基本保持不变;随着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逐步完成,借贷担保类合同纠纷有较大幅度下降,降幅50.42%;随着网络管理的规范,信息网络合同纠纷有较大幅度下降,降幅75.86%;涉及物业、林木管理的委托合同纠纷有较大幅度上升,升幅43.85%;知识产权纠纷及投资金融类纠纷稳步上升。

(四)2011年受理案件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603件,比2010年增加77件,增长率14.64%;当事人双方为外地的是119件,比2010年增加27件,增长率29.35%;其对应案件标的有较大增长,见下图。

涉外案件数为38件比前年增加6件,增长率18.75%.涉外案件的标的也大幅度增长。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北仲受理案件的结构和质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争议简单、小标的案件不断减少,争议复杂、专业性强的大标的案件不断增加,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案件明显增长。这说明北仲在全国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受理案件正在朝着专业、高端的方向发展。这是我们全体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长期奋斗的结果,也是当事人、代理人和社会各界对北仲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等核心价值的认可和回报。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不遗余力将这些价值贯彻到底,只要我们能持续改进不断超越,那么,未来的北仲不仅是可持续发展,而且会攀上这个时代仲裁界的高峰。同时,我们也将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因为我们从事的是增进民众福祉崇高事业,我们过的是正义、卓越和有所奉献的生活。

    (五)审结案件情况

    2011年共审结案件1486件,比上年少42件,结案率为100.95%。结案件类型,裁决占53.57%, 调解占18.45%,当事人和解占21.35%,当事人因其他原因撤案的占7.14%。与上年比调解结案及当事人因其他原因撤案的案件比上年有所增长,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数有所下降。具体见下图。

2011年每个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时间为67天,比上年减少3天。

2011年被撤销裁决2件,不予执行裁决14件;与上年比撤销和重新仲裁的案件明显下降,但不予执行案件明显增长。在裁定不予执行14件案件中,有13件是被外地法院不予执行的。

二、绩效

(一)2011年仲裁委员会收入7858.17万元(其中仲裁收入7450.17万元,房租及其他收入408万元),截止到2011年底,北仲累积上缴税款1.12亿元,是成立初期财政拨款的25.27倍。

(二)2011年北仲共有正式员工32名,辅助人员3名。其中秘书22名,人均结案67.5件。财务处理财务单据近20000张;计算支付仲裁员报酬约1995笔,网上明细申报3327人次,开具完税明细280张,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承担了宣传、培训、理论研究、会议组织、国际交流、网站建设、计算机管理软件开发等工作。

 这些年我们汇报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数据越来越详细,除了要向各位仲裁员展示一年的工作成果,也是代表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向大家述职——请大家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北仲保持公正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我们的各项管理及运作(包括财务收支等)都非常公开、透明,仲裁员对委员会工作不仅非常关注也积极参与。

三、调解中心的设立及运行情况

(一)调解中心的设立

2011年8月1日本会调解中心经市民政局的批准正式成立。这是本会为便于与国内外同类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并推广商事调解服务,扩大本会多元化争议解决能力所采取的战略部署。调解中心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11位理事有来自国资委、国台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政策法规部门的领导、有市建委领导和5名委员会成员。9月份调解中心召开了理事会会议,对调解规则和调解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增聘了部分调解员。

(二)2011年调解中心的运行情况

调解中心成立后便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北京银行业协会、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调解机构进行接触,商讨合作模式。9月28日,借调解中心举行成立仪式之机我们举办了“调解发展现状与趋势”研讨会,调解机构领导和调解研究教学方面的专家,共聚一堂,就如何开展调解教学培训,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展开讨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今后,我们计划与各主要的调解中心合作开展调解培训工作,组织设立中国调解论坛,共同推动中国调解事业的发展。

四、2011年对外宣传交流

(一)2011年北仲参与国际性、区域性会议、组织出访活动共3次,具体包括:

1、1月11日,本会应邀赴泰国曼谷参加由美国国际发展署(USAID)主办的题为“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我们向与会者介绍了本会从2008年起不断推广独立调解的努力和从美国引进调解培训课程培养中国商事调解高端人才的经验,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许多美国专家对本会积极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制度,在中国的调解培训和其他ADR培训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极为赞赏。

2、7月8日至10日,本会到马来西亚吉隆坡参加了亚太地区仲裁机构第四次全体代表大会(APRAG),本会王红松秘书长当选为亚太地区仲裁机构大会副主席,并发表了主题为“如何培养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人才”的演讲,介绍了本会在选拔、培训仲裁员方面的经验,倡议亚太地区仲裁机构能够加深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

3、9月15日至16日,本会应邀到澳门参加第四届大中华仲裁论坛,并在“仲裁及调解推动实务及经验”议题的专题讨论中就“仲裁机构发展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势与问题”做主题发言,以本会推广调解和工程争议评审的实践为例,详细分析了发展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对仲裁机构的有利之处和带来的挑战。

(二)2011年我们利用本会先进设施共与境内外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商业协会及企业合作举办专题研讨会20多次,接待外国政府、高校师生、争议解决机构、律所来访,开展学术交流活动50多次,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1、我们与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清华大学CIOB学习中心、设计建造公会、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了8期"联合建设管理讲座",邀请的演讲者均为国内外知名的法律和建设管理专家学者,演讲主题包括:国际PPP/BOT项目最佳实践、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索赔管理、国际EPC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最佳实践、利比亚危机与国际工程不可抗力条款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热点问题探讨、国际工程合同知识体系与认证国际工程合同研讨、国际争议评审(DAB/DRB)制度及最佳实践、国际工程合同延误索赔最佳实践等,参加讲座的人员建设工程类企业法律顾问、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3000多人。联合建设管理讲座已成为建设业界和法律业界的探讨前沿问题的品牌性平台。

    2、我们协助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举办5期能源方面的高端论坛,共有国内外的200余位能源领域专家与会,论坛分别就“支持页岩气发展的美国能源监管政策”、“碳税、碳贸易与中国能源低碳转型”、“建言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危机时代的能源战略:约束与选择”、“中东局势与能源安全”等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升了北仲在能源领域的知名度。

3、本会作为新型社会组织典型被北京市委党校纳入“领导干部现场教学基地”, 5月24日、11月1日,北仲分别接待了党校市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民主政治建设研修小班”的学员,向他们介绍北仲的改革经验。11月17日 国家行政学院青干班学员到北仲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现场教学。参加教学的领导干部学员对北仲坚持改革的成功经验及丰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这说明本会长期坚持机构改革,不仅得到商界、学界的高度认同,也得到政府部门领导的肯定,北仲不仅在争议解决而且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更积极的作用。

4、6月21日,本会与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共同主办的“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本次论坛邀请了近20位来自大型国企、跨国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机构专家就“完善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管理机制”问题展开研讨,共有100多位来自各大国企、外企的公司法务出席了会议。

5、6月28日,由新加坡共和国律政部常任秘书彭建强先生带队,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大中华区署长、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总裁、新加坡海事仲裁委员会执行董事以及新加坡知名律师一行14人组成的新加坡法律代表团到访北仲。宾主双方就如何加强仲裁员管理和培训、如何提高仲裁案件效率和如何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6、7月18日,由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大法官冯正仁(Tan Sri James Foong)先生带队,由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总监组等14名成员组成的马来西亚法律代表团到访北仲。宾主双方就合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坦诚交换了意见,并对今后合作充满了期待。

7、8月11日,本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了“共建公正、高效争议解决平台”座谈会。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巩沙、以及市律协业务指导和继续教育委员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业务培训部等十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资深律师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新华社、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日报、律师文摘、方圆律政、政法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会议,与会者围绕如何把北仲打造成一个独立、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平台,如何发挥该平台作用等进行了探讨,与会人员对北仲的愿景、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意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8、8月14日,本会收到财政部国际司转呈的世界银行集团2010年《跨境投资报告》中有关中国商业仲裁部分征询意见后,立即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和数据。世界银行集团专家组对北仲的意见高度重视,不仅根据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修改,而且派出由跨境投资领域主管、高级投资政策官员和跨境投资报告项目经理等组成的专家组到北仲征求意见。这也是北仲为提升中国仲裁国际影响力所做的积极贡献。

9、11月3日,我们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了中国仲裁论坛第五次会议。此次会议的两个议题分别为“仲裁司法审查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事业单位改革与仲裁机构发展”两大议题。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人保部的相关负责同志和来自社科院、国家行政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有20多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参加论坛。会议讨论的内容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会后我们整理了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司法监督条款的修改建议稿,在征得全国90多家仲裁机构同意后,报送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与此同时,我们也通过一些渠道向有关门反映关于仲裁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法人定位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加强了与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的交流。先后应邀到金杜、洪范广住、大成等律师事务所就如何签订仲裁条款等进行专题讲座,加深了律师对仲裁条款和仲裁程序的了解,为律师合理地选择争议解决方式,设计相应的仲裁条款提供有益参考。我们还应邀在国家电网、中建三局、市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班”等做争议解决主题讲座。此外,我们本会还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等相关部门、机构一起,协助“2011中国公司法务年会”的举办。

11、接待了英国品诚梅森、安睿(Eversheds),美国世强、贝克博茨(Baker Botts)、霍根路伟(Hogan Lovells)、加拿大贝内特琼斯(Bennett Jones)、荷兰百思通(De Brauw Blackstone Westbroek)等十多家外国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的到访,这些外国律师了解到北仲在发展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所作的努力和所采用的国际通行做法后,认为北仲在国际仲裁领域极具发展潜力,期待今后与北仲的合作。此外,我们还接待了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组织(JAMS)、美国纽约大学亚美法律研究中心、美国黑斯廷斯法学院等机构的来访。

12、继续支持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为中国政法大学第七届“学术新人”论文大赛提供赞助,江主任和秘书长、相关处长参与其颁奖典礼暨中国法学高峰论坛并做讲话。我们还应邀先后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外交学院、湖南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或商学院给学生讲授仲裁法律实务或争议解决风险防范知识,派人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仲裁庭活动提供指导等。

13、7月7日,美国培普丹大学商学院的MSOD(Master of Science of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组织发展学研究生)项目组来北仲学习考察北仲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这是该项目组第六次来北仲学习考察,他们认为北仲吸引人的地方不在于北仲已取得多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在于北仲的经验始终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常变常新。2011年,我们先后接待了荷兰鹿特丹大学法学院中国访问团、芬兰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学生访问团、北京大学“中国法”项目硕士班、清华大学“中国法”项目硕士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税法项目”学习班的外国学员,向他们介绍了北仲的国际商事仲裁及用商事调解解决国际商事案件的经验。此外,我们还接收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加州伯克利、纽约大学、卡多佐、佛蒙特大学、英国牛津、伦敦大学、法国南特、比利时根特、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高校的14名外国法学院的博士生和研究生在北仲实习,在对外宣传推广中国仲裁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2011年北仲在对外宣传,国际交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无论是活动的数量、质量还是活动所取得的社会效果都较往年有很大提高。

(三)刊物编辑与信息发布

1、2011年《北京仲裁》出版四期(75-78辑),编辑刊发文章43篇,共计61.7万字,每期根据实践需要组织专题研讨,刊载的文章质量和实用价值进一步提升,全年有11篇文章的作者为外籍人员(含港澳台),同时本会仲裁员和工作人员撰写或翻译的实务类文章明显增加,其中,仲裁员发表文章10篇、工作人员发表文章8篇。

2、2011年《北京资讯》共发行5期,并自10月起对资讯内容进行了调整,使“仲裁评论”和“特别关注”更多展示仲裁程序的实践和一些专业问题的研究,增加资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3、2011年我们及时在网站发布北仲信息,其中,中文网站编辑发布了专题新闻106条,配发图片共266张,英文网站编辑发布了专题新闻17条,配发图片共57张。同时,我们对北仲五个语言版本的网站页面代码和关键字进行优化,便于各大搜索引擎检索北仲的信息,提高网站浏览量。全年网站访问量达598395人次,比前年增长18.3%,其中中文网站增长21.1%、英文网站增长19.7%,日文网站增长9.4%,韩文网站增长8.9%,法文网站增长7.1%。具体见下表:

2011年北仲所属网站访问量统计情况

语言网页

2010年(人次)

2011年(人次)

增长率

中文

331524

401314

21.1%

英文

70195

84012

19.7%

韩文

32134

35021

8.9%

日文

40267

44037

9.4%

法文

31747

34011

7.1%

、业务交流、实务培训与理论研究

(一)2011年业务交流

1、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市法院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共进行5次业务交流活动:1月28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吉罗洪副院长携执行局局长苏丽英及执行局各庭负责人来到本会就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及保全问题与本会进行了交流座谈。7月29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李艳红庭长以及各合议庭审判长与本会秘书长、处长、部分资深秘书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仲裁司法监督业务交流会,听取法官对仲裁工作意见。10月20日,本会还与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订问题进行了座谈。此外,我们于7月,9月,分两次组织新老秘书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上述活动增进了法官与北仲工作人员、仲裁员的相互理解,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力度大大加强。

2、3月31日我们召开仲裁员恳谈会,详细介绍2010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听取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裁决书的制作标准与仲裁员进行沟通交流。9月8日,我们举办首席、独任仲裁员座谈会,与会仲裁员就首席、独任仲裁员如何推进程序、有效组织庭审、协调仲裁庭不同意见、制作裁决书等问题进行切磋交流,听取仲裁员对秘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针对部分建设工程案件的造价鉴定时间过长问题,7月至8月,我们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向本会选定的27家鉴定单位发放。在对反馈问卷进行分析基础上,于9月1日召开了由25家鉴定单位及部分仲裁员参加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本会鉴定工作规定、鉴定单位的准入和评价制度、如何避免鉴定程序拖延等问题进行讨论,深化了我们对问题的认识,丰富了解决问题的想法和思路。目前,建设工程沙龙小组已起草造价鉴定程序指导意见和鉴定机构推荐管理规定,并在小组内部完成了论证。本会将结合这一成果,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造价鉴定工作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在培训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仲裁员培训和新律师仲裁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具体包括:

1、2011年1月13日至17日,本会与美国派普丹大学施特劳斯争议解决学院合作举办第三期调解员培训课程。本次培训得到中美法律合作基金(U.S.-China Legal Cooperation Fund)支持。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内鲜见的调解实务和操作技巧。来自五个不同省市的高校法学院教师以及其他从事调解相关的专业人士共25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我们为我国高等院校开设调解课程培养了教学人才。

2、5月和10月,我们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了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仲裁员培训班,共有108名专业人士参加了培训,其中102人顺利结业。仲裁员培训项目自2004年委员会批准实施、并于2005年1月举办第一期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坚持了六年的时间,共举办了12期培训班,共计培训人员610余人。培训班不仅提高了仲裁员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也成为加深了社会上各专业人士对北仲的理解和认同。

3、我们与市律协、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为新律师培训组织了7期模拟仲裁教学活动,参与教学的仲裁员30人,参加培训的新律师1500余人。新律师培训自2009年10月份开办以来至2011年年底,进行18期,志愿参加教学活动的仲裁员累计74人,参加培训的新律师累计3200多人。经过2年多的实践,新律师培训已经成为三方合作教学的品牌,在推广仲裁、提高律师职业素质、锻炼新仲裁员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影响深远。2011年我们还与呼市铁路局、中国政法大学联合组织了一期铁路系统法律干部模拟仲裁庭活动,参加培训的铁路系统法律干部共100余人。现正在酝酿将该项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

4、2011年共举办仲裁员沙龙12期,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纠纷的仲裁解决、我国融资性担保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现状·问题·建言、从机构角度看仲裁程序的推进、中国企业在国际仲裁中面临的困境与如何扭转的探讨、股东间利益冲突纠纷的中国司法实践问题、关注建设工程的新融资方式—BT特许经营、股权转让纠纷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如何与案件当事人、其他仲裁员和仲裁机构有效沟通、国家主权豁免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同时,仲裁员建筑工程小组开展了4期活动,对因限购政策引起的房屋买卖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建设工程工期和质量责任的认定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共有仲裁员、其他专业人士900余人次参加了上述活动。

5、9月6日至9月7日,我们与市城乡与住房建设委员会就劳务分包争议的风险防范问题组织了专项培训。市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部门、本市各主要建筑总承包企业、以及全国多地驻京办劳务管理处室均派出了相关人员参与了培训,提高了建筑企业预防处理劳务分包纠纷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目前我们与市住建委在劳务分包纠纷处理上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三)2011年完成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完成了“我国企业涉外争议解决风险管理实证分析”的调研报告,该报告作为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主持的“集团公司境外投资于经营法律风险管理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的肯定并上向企业界正式发布。

2、负责撰写了中国仲裁发展报告,对建国以来仲裁的发展状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和反思,该报告作为《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1——走向多元化的法律实施》的组成部分已于12月份正式发布,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3、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裁决书制作水平,完善本会裁决书制作规范,根据仲裁员及办案秘书的推荐,对2006-2008年度的裁决书进行筛选,完成优秀裁决书汇编。汇编挑选了优秀裁决30篇,计35万字,将放在仲裁员网上办公室,供大家分享,待条件成熟正式出版。今后,我们计划每年进行优秀裁决的筛选和汇编工作,使大家能够及时分享彼此好的思路、经验和做法。

4、为提高建设纠纷的裁判水平,提高本会建设工程案件裁决质量,我们对历年的建设工程裁决进行编辑整理,选择比较典型、有示范意义的裁决汇编成册,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集汇编计25万字。

5、建筑仲裁员沙龙小组完成了《办案分类指导意见--建设工程》的修订工作。该指导意见一稿已放在仲裁员网上办公室,今年我们会将意见修订版放在仲裁员网上办公室。

6、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合作编纂《北京市房地产典型案例解析汇编》(汇编完毕,目前正联系出版)。

7、组织人员将06-09年的法院有关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裁定进行汇编,形成四本《仲裁员手册》,计100余万字。

可以说,2011年,也是我会取得研究成果最多,成效显著的一年。

六、信息化管理及办公室建设

(一)信息化管理

   2011年我们继续推进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了仲裁员网上办公系统、网站,重新开发了秘书办案管理系统。在仲裁员网上办公系统增加仲裁中止和审限中止的操作,使案件审限时间更加准确。修改了仲裁员网上办公系统日历记录的排序方式,由按生成日历的时间排序改为按待办时间排序,不仅使仲裁员能一目了然知道近期开庭、评议等安排,而且,完善了办案流程各个重要环节的时间记录,只要仲裁员、办案秘书点击相应时间栏目,电脑将自动保存裁决提交时间和秘书制作完成时间等事项。我们在网站上开设立案咨询栏目,秘书可在仲裁员办公系统中查看回复;同时,在网站上开设案件投诉栏目,处长和秘书长可以在办公系统中查看和处理。我们对原有案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重新设计开发。新开发的案件管理系统,优化了系统功能和数据库结构,使信息的录入、仲裁程序各流程的操作、工作的提醒、手机短信的发送、法院裁定的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更加完善和便捷。我们加强了工作经验的储存和管理,秘书在仲裁过程中发出的各种通知、意见、决定及日后修改版本,电脑系统会自动保存。另外,我们将自建服务器的电子邮箱改为企业邮箱,提高了邮箱的易用性和稳定性。

(二)2011年办公室的人力资源得到进一步充实,新聘立案秘书6名和3名财务、电脑管理等后勤人员。

(三)2011年修订了秘书工作手册,进一步提高秘书仲裁程序服务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四)为提升秘书理论研究和办案能力,业务处组织了5期疑难案件内部研讨会,并从8月份开始举办学习讨论会,每周五中午由秘书轮流主讲自己擅长的主题,目前已进行15期。

(五)为了更好地了解国际争议解决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提升北仲作为争议解决研究与信息交流中心的实力,2011年我们特意订购了总价值近20万元的上百本新近出版的有关仲裁、调解的英文书籍及图书管理软件,方便工作人员、仲裁员和相关部门研究人员查阅。

以上是委员会2011年的工作汇报,以上各项成就是全体仲裁员辛勤劳动的成果,也离不开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对各位仲裁员、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对我和我们团队长期信赖、鼓励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岁月匆匆,北仲自成立到现在已经走过了17年头。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内心充满快乐和感激。我们是幸运的!每一次挑战都创造了机会,每一个错误都带来了成长,每一个困难都增添了智慧,每一个挫折都化作了勇气,每一重压力都铸造了坚强,每一份努力都换来了业绩。有那么多的偶然造成了必然,有那么多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再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烦恼。我们经历并战胜艰难曲折,乐观和自信在我们身上潜滋暗长,成功已成为我们性格的组成部分,我们会自然而然,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排除一切制约我们发展的障碍。如今,北仲已经是蓄势待发,希望已深深扎根在每个人的心里,只要我们将希望付诸行动,北仲的明天更加辉煌!

春节即将来临,祝大家节日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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