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2012年工作总结

    一、2012年度工作情况

(一)关于仲裁案件办理

1. 2012年受理案件数量和类型比较稳定,但标的额有所下降

2012年北仲共受理案件1473件,案件标的额为63亿元,平均每个案件标的额为426.14万元。案件数量比2011年增长2件,比较稳定,但标的额比2011年下降56亿元。根据个案标的额进行分析,1亿元以下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和去年几乎没有变化:100万元以下的案件1088件,标的额共计3.2亿元;100万至1000万元的案件365件,标的额共计12.2亿元;1000万元至1亿元的案件95件,标的额共计27.6亿元。2012年受理的1亿元以上大标的案件为12件,比去年减少4件,标的额共计20亿元,比去年减少60亿元。

从纠纷类型的数量看,买卖合同纠纷47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31.91%;委托合同纠纷33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2.4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34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5.89%;投资金融类合同纠纷12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8.69%;租赁合同纠纷10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6.79%;借贷合同纠纷5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3.80%;特许经营、旅游类等新型合同纠纷3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44%;承揽合同纠纷35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38%;信息网络纠纷17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15%;技术合同纠纷1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09%;担保合同纠纷15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02%;知识产权纠纷1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68%;其他纠纷2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77%。通过与过去几年比较可以看出,数量占前五位的纠纷基本是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投资金融类合同和租赁合同。我们在传统优势领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是新兴领域市场还有待我们加大推广力度,开创新的增长点。

2. 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与往年相比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国内案件中外地当事人案件数量明显增多

2012年全年受理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为26件,比前年减少12件,案件下降31%,国际商事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为1.75%,。截止去年年底,北仲受理的国际商事案件共49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42%。

国内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666件,数量比2011年增长63件,增长幅度为10.45%;已占国内案件总数的46.03%,当事人双方均为外地的是139件,比2011年增长20件,增长幅度为16.81%已占国内案件的9.61%,。这表明北仲在全国的影响力在不断提高。

3. 2012年的结案率与和解率均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2012年共审结案件1563件,结案率为106.11%。其中,以裁决形式结案822件,占总结案数52.59%;以调解形式结案275件,占总结案数17.59%;当事人撤回申请464件,占总结案数29.69%;本会撤销案件2件,占总结案数0.13%。

4. 2012年结案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截至2012年年底审结的案件从组庭到结案的平均时间为96天,保持了较高的效率。由于办案系统数据的误差,以前关于结案时间的统计数据不是很准确,我们在2012年重新开发了办案系统,对数据进行了整理和修正。

5. 2012年仲裁司法监督环境总体不错,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裁决数量较少

2012年北仲被法院撤销裁决1件,不予执行裁决4件,共5件,占全年结案数量的0.32%。不予执行的4个案件均为外地法院不予执行,而且不予执行的理由均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我们已经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函反映情况。总体来讲,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决数量较少,这一方面得益于我们一直强调办案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以及与此相配套的一些培训活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与法院的积极交流和沟通。当然,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多寡不是衡量案件质量的唯一标准,我们必须追求的是将工作做到极致,使裁决达到胜败皆明,胜败皆服的效果,满足当事人对裁决公正的要求。

6. 仲裁员实际办案比例进一步提高

2012年共有269名仲裁员办理案件,比2011年增加23人。办案仲裁员占全部仲裁员比例为68.80%。(以大陆仲裁员为基数,办案仲裁员比例为91.5%)。

(二)委员会收入及纳税情况

2012年仲裁委员会收入6548.84万元(其中仲裁收入5711.65万元,房租及其他收入442.32万元,资金理财收益394.87万元),上缴税款1628.44万元。截止到2012年底,北仲累计上缴税款1.29亿元,是成立初期财政拨款的29倍。

(三)仲裁委员会换届情况及聘任仲裁员情况

2012年9月28日,北仲完成换届工作,第六届仲裁委员会由梁慧星教授担任主任,周继东、王红松、车丕照、周天勇担任副主任,另有十位委员组成。办公室秘书长由林志炜即我本人担任。2012年10月12日,第六届仲裁委员会召开大会,宣布北仲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第六届仲裁委员会共聘任仲裁员391名。从仲裁员学历分布看,博士133人,占仲裁员总数的34%;硕士160人,占仲裁员总数的41%;学士98人,占仲裁员总数的25%。从仲裁员专业分布看,从事法律与经济贸易教学研究工作的仲裁员82人,占仲裁员总数的21%;从事经济贸易工作的仲裁员117人,占仲裁员总数的30%;从事律师工作的仲裁员115人,占仲裁员总数的29%;曾任审判员的仲裁员24人,占仲裁员总数的6%;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的仲裁员53人,占仲裁员总数的14%。从仲裁员国籍看:中国大陆293人,占仲裁员总数的75%;港台地区17人,占仲裁员总数的4%;外籍81人,占仲裁员总数的21%。

(四)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等基础性工作

2012年北仲继续加强在研究、培训及交流宣传推广方面的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关于研究工作

一是开展了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1、2012年各个仲裁员专业活动小组继续进行活动,对本领域所涉及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疑难案件进行研究。2、参与北京高院司法审查指导意见及建设工程纠纷审理指导意见的调研起草;3、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开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典型案例释解》编写工作;4、与北京市建委合作对有关挂靠、阴阳合同等法律问题进行专项课题研究; 5、与北京市法院相关部门围绕司法监督、仲裁案件保全与执行、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等问题进行交流座谈,研究工作衔接;6、积极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影响立法者本着支持仲裁的原则修改相关条文;7、撰写中国法律发展报告之仲裁员职业发展报告、撰写"大力发展商事仲裁业、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调研报告并报市政府、参加《北京市法治发展报告》的编辑和发布;8、中央党校战略研究所共同组织召开“重大公共事件和谐处理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处理经验和启示”内部研讨会,会议邀请最高法院、农业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和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相关部门领导及一些资深专家,会后新华社以内参形式向中央政治局成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领导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我们还与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联合撰写“‘康菲’溢油重大公共事件处置的思考”报告,递交国务院关部门和领导。

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沙龙小组会议
金融沙龙小组会议
知识产权沙龙小组会议
与二中院民三庭交流会

参与北京高院司法审查指导意见及建设工程纠纷审理指导意见的调研起草

协助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撰写中国法律发展报告之仲裁员职业发展报告、撰写"大力发展商事仲裁业、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调研报告并报市政府、参加《北京市法治发展报告》的编辑和发布

参加《北京市法治发展报告》的编辑和发布

   二是开展了对北仲案例的研究:1、组织对现有裁决书及案例进行分析汇编,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股权转让、借款担保、保险等领域;2、根据办案实践,对仲裁重大程序问题的研究,包括对中间裁决进行汇总分析、对重新仲裁问题进行研究等;3、对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裁定进行汇总分析并起草分析意见。

   三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研究:1、继续编辑出版4期《北京仲裁》;2、办公室内部继续举办“学习讨论会”,全年共举办35期,目前正在进行学习讨论会研究成果的转化。

   关于培训工作

   一是强化仲裁员自我培训的要求。2012年1月10日,委员会第五届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意见》,规定了本会将在委托清华大学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的基础上,每年再举办数期业务培训,并对仲裁员参加业务培训、沙龙的情况进行积分考核,积分与仲裁员续聘及指定仲裁员挂钩。2012年我们举办的培训活动有:1、继续和清华大学合作举办“仲裁员培训班”;2、继续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2012年共举办11期沙龙活动;3、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意见”,对仲裁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仲裁员沙龙的情况进行计分统计,并作为指定仲裁员的重要考虑因素。2012年共举办4期业务培训,分别为:要件审判方法与庭审技巧、如何进行庭前准备、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规则、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4、分别与香港国际专家学会、互联网调解中心和中华仲裁协会合作举办两次调解培训。

现代商事调解培训会
沟通谈判技巧培养及调解实务训练培训
要件审判方法与庭审技巧培训会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规则培训会
如何进行庭前准备培训会
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培训会

全年共有163名仲裁员参加了上述培训活动,总得分达到3分以上(满足指定独任仲裁员的标准)有89人,达到6分(满足指定首席仲裁员的标准)以上的有49人。

   二是根据北仲的实践,组织或者参与社会培训。1、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两期调解员培训;2、与北京市律协合作举办七期新律师培训;3、与北京市造价协会合作举办一期造价师培训;4、与北京市建委合作开展六期建筑劳务争议解决专项培训;5、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合作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12期培训;6、北京市委党校将北仲作为培训基础,对处、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2012年新律师培训共计760余人

新律师培训

   三是与高校进行合作,组织对在学生进行争议解决培训。1、与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院校建立机制,将北仲做为教学研究基地;2、接待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访问团;3、接待来自各高校的实习生共计11人。

北京大学学生
政法大学学生

   交流宣传推广工作

   一是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1、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中国加入《纽约公约》25周年国际仲裁与金融仲裁研讨会”,并合作举办两期金融法律实务论坛;2、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公司法务论坛;3、与北京市建委合作建立劳务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并协助建委修订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4、加大力量推广争议评审制度,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有两个基建项目愿意采用争议评审制度;5影视争议领域推广仲裁调解;6、组织互联网企业争议解决需求研讨会,并成立专项课题对互联网领域纠纷解决进行研究;7、制定北京地区推广方案,起草了北京市商事仲裁事业推广工作初步方案及活动方案,并获得法制办领导批准,今年将会重点推行;8、组织第六届中国仲裁论坛。

重大公共事件和谐处理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处理经验和启示”内部研讨会

《纽约公约》25周年
金融法律论坛
公司法务论坛
签署影视争议调解合作协议
互联网企业争议研讨会
第六届中国仲裁论坛

海仲仲裁员大会暨第二期仲裁员培训班圆满成功

   二是积极开展境外交流,提升北仲的国际形象。1、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共同举行“国际仲裁在中国--解决争端的理想方式”主题研讨;2、应邀赴美参加培普丹大学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成立25周年庆祝活动,并观摩培普丹大学法学院高级调解培训课程;3、应邀访问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国际法学会(International Law Institute);4、应邀赴德国慕尼黑参加由中欧仲裁中心举办的2012年度“中国仲裁日”会议,访问了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德国法兰克福办公室,并参加了在该所举办的欧洲企业在华仲裁研讨会和德国仲裁界早餐会;5、与中欧仲裁中心联合在爱尔兰都柏林举办中国仲裁早餐会;6、赴美拜访费恩伯格&罗森事务所合伙人,墨西哥湾事故处理总管肯内斯?费恩伯格(Kenneth Feinberg)先生;7、接待百慕大政府旅游和商业发展部大臣来访、英国的高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丹宁先生、大韩商事仲裁院院长、韩国商事仲裁研究组、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和秘书长、接待香港仲裁司学会代表团、康非石油公司亚洲区总法律顾问、美国前律协主席等组织或人士来访;8、接待来自美国、意大利、韩国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来访;9、接待了美国培普丹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台湾大学、台北大学的师生来访;10、接待了清华大学LLM项目留学生、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项目”中外师生先后到本会进行参观学习;11、来自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培普丹大学等学校的11名外国实习生先后到北仲实习。

北仲应邀赴美参加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成立25周年庆祝活动,并观摩培普丹大学法学院高级调解培训课程

北仲应邀赴美访问国际法学会

北仲应邀访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北仲应邀赴慕尼黑参加"中国仲裁日"会议

本会与中欧仲裁中心联合在都柏林举办中国仲裁日

向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图书馆馆长赠书

北仲代表团赴美拜访肯内斯·费恩伯格

百慕大政府大臣来访

香港仲裁司学会来访

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

大韩商事仲裁院来访

韩国商事仲裁研究组来访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来访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来访

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师生

(五)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工作情况

我们加强了办公室的内部建设,完善了组织结构,对完成任期的两名正处长和三名副处长的任期工作进行了考核,中层干部全部完成竞聘上岗,通过公开竞聘、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业务处三名正处长、三名副处长及综合处一名正处长、一名副处长,既充实了中层管理队伍,也使我们的干部通过参与竞争,变得更加成熟,使我们这个集体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组织。

北仲办公室现有正式员工36名,除正处长、立案秘书及去年新聘的办案秘书外,17名办案秘书人均结案近百件。除立案和办案工作之外,秘书处工作人员还承担了理论研究、培训、宣传、会议组织、国际交流、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综合处工作人员承担了人事管理、财务、前台接待、送达、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保障了整个机构的正常运转,工作量很大,例如财务全年处理财务单据近2万张,计算支付仲裁员报酬约2008笔,网上明细申报3677人次,开具完税明细309张。

(六)调解中心运作情况

北仲调解中心2012年受理案件3件。到目前为止,本会采用独立调解方式共受理案件9件,调解成功5件,涉及标的额近2亿元。

二、2012年工作的总体特点和情况分析

纵观去年一年的整体工作,我们总结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顺利完成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各项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二)办案质量总体上良好,符合仲裁规则及内部办案规范的要求

(三)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市场主体行为的逐渐规范,北仲在一些传统优势领域的案件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下降,但我们抓住这个时机,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研究、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如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能源、航空等领域。我们全年一共组织大中型会议58次,共3671人次参与;组织大中型培训活动46次,共培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仲裁机构工作人员6637人次。通过这些基础性的工作,一方面北仲在新兴领域的影响逐渐扩大,另一方面北仲解决多个专业领域争议的能力、实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

(四)充分发挥仲裁员的主体作用,形成仲裁员和仲裁机构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2012年,各位仲裁员老师在案件办理以及研究、宣传、培训等方面,都是尽其所能、不遗余力。比如,各个沙龙小组、研究小组的牵头人、发起人,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和研究,为提高办案专业性和北仲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出谋划策。又如,专家学者型的仲裁员为宣传仲裁制度、改善仲裁发展环境,撰写文章、报告、利用各种平台发出声音,积极影响立法者本着支持仲裁的原则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再如,还有很多仲裁员,运用自己在所在行业或领域的影响力和资源,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为推动仲裁制度发展、推动北仲在各个行业领域的知名度和专业形象,殚精竭虑而不求回报。同时,北仲这个平台也帮助不少仲裁员老师实践了法治理念和专业研究成果,加强了学术交流。可以说北仲与仲裁员已经形成一个价值共同体、专业共同体、工作共同体,这将是我们今后工作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三、2013年的工作设想

2013年是第六届委员会的开局之年,北仲将围绕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将北仲建设成为“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中心、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和宣传推广中心”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作为争议解决服务提供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解决争议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2013年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升仲裁员办理案件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具体工作包括:继续完善仲裁规则并强调仲裁员对规则的熟悉程度;继续完善办案规范并加强仲裁员对办案规范的掌握和运用;继续通过仲裁员沙龙活动和各个沙龙小组活动推动仲裁员加强业务研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仲裁员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专业能力。

(二) 进一步加强研究工作

研究工作要强调落实和研究成果的固化、强调对国际先进仲裁理念和制度的介绍和引进。具体包括:(1)将仲裁员沙龙、沙龙小组、学习讨论会、论坛等活动的研究内容成果化、书面化,形成办案指导或规范;(2)不断提高《北京仲裁》的品质和影响力;(3)充分利用北仲丰富的案例资源,汇编优秀裁决书、对裁决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指导实践的意见;(4)加强对仲裁制度的研究,进一步学习探索ADR服务的规律,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翻译国际上好的研究成果,组织出版北仲“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

(三) 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国内层面,除传统领域以外,要加强对新兴领域的宣传推广,特别是对于争议解决专业性要求比较高、而又对仲裁不太了解的行业或领域,要多加宣传。同时,在保持宣传广度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金融等重点领域要保持重点宣传。国际层面,继续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发言、交流等方式保持国际影响力。

(四) 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如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及仲裁员的选聘、指定、培训等制度,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对仲裁机构体制改革进行前瞻性研究等,以确保北仲在正确的道路上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

最后,祝大家蛇年吉祥、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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